2025年中央一號文件強調,“千方百計推動農業增效益、農村增活力、農民增收入”。新征程上,構建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的長效機制,確保農民收入增速更快、質量更高、分配更均衡,是新時期“三農”工作必須牢牢抓住的關鍵要點和突破方向。
近年來,通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入推進城鄉融合和區域協調發展,農業農村內生發展動能被激發,農民增收勢頭保持上揚。2012—2024年,全國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8389元提高到23119元,增長了1.8倍,年均增長率達到8.8%,比全國人均GDP年均增速高出1.4個百分點,比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高出1.8個百分點。但也應當看到,經濟增速周期性趨緩、農業生產成本高、農村閑置資產難以變現、轉移性收入增收貢獻減弱等因素累積,導致我國農民收入波動特征明顯加劇。
面對農民收入增速放緩、增收動力不足等現實問題,必須充分認清新形勢、新變化,持續在拓寬農民增收致富渠道、激發農民增收內生動力等層面統籌謀劃、系統發力。應當遵循就業驅動、產業帶動、改革賦能、政策兜底的基本思路,以完善就業幫扶實現農民高質量充分就業,以發展農村產業增強農村內部增收潛力,以優化產權制度盤活農村資產資源,以強化政策保障為農民增收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
一是要以完善市場機制為驅動,提升農民就業數量和質量。現階段工資性收入已成為我國農民收入的主導力量,促進農民就業增收仍是不可或缺的重要途徑。要繼續把農民就業增收擺在突出位置,堅持市場導向的就業機制,完善就業幫扶體系,推動外出就業和就地就近就業“雙向發力”。引導農戶因地制宜發展適合家庭經營的產業項目,加快“家門口”就業服務站、零工市場建設;推動發展就業容納力強的縣域富民產業,為農民提供更多身邊的工作機會;實施鄉村創業人才引進計劃,引導懂技術、會管理、善經營的“新農人”返鄉創業就業;強化區域勞務協作,培育推介特色勞務品牌,加強就業服務和技能培訓,擴大就業范圍和機會。
二是要以產業融合發展為抓手,增強農村內部增收潛力與動能。經營性收入是農民收入增長的“壓艙石”和“原動力”。增加農民經營性收入離不開產業融合效益提升和利益聯結機制共享。一方面,要大力發展鄉村特色產業,撬動農業增效增收杠桿。做好“土特產”文章,推進農產品加工業轉型升級,實施農業品牌精品培育計劃,打造特色農業產業集群,提升農業產業化水平。打破傳統農業生產邊界,主動對接市場對鄉村旅游、休閑康養、民俗體驗等多元需求,創新發展差異化、精品化的農文旅融合項目,積極培育各類鄉村新產業、新業態。另一方面,要強化產業聯合體建設,完善聯農帶農利益聯結機制。引導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與農戶等緊密聯合與合作,通過保底分紅、入股參股、服務帶動等方式,讓農民更多分享產業增值收益。加大對緊密型利益聯結模式的激勵和補償,將完善聯農帶農機制作為經營主體享受優惠政策的前提條件,根據帶動農戶的成效給予差異化扶持政策。
三是要以深化農村改革為依托,推動農民財產權充分實現。目前,通過提高財產凈收入來拓寬農民增收致富渠道存在巨大潛力。一方面,應完善農村產權制度。扎實搞好“確權”,穩步推進“賦權”,有序實現“活權”,賦予農民更加充分的財產權益。另一方面,應建立健全農村集體資產增值富農機制。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發展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促進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并著力打通農民從集體資產中獲取收益的通道。規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運行管理、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建立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體系,嚴格控制集體經營風險,堅決遏制新增債務,充分保障廣大農民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合法權益。
四是要以防止返貧致貧為底線,夯實農民增收的社會基礎。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確保不發生規模性返貧致貧,是新時期促進農民增收必須堅守的兩條底線。對有勞動能力的低收入人口,要落實產業就業等開發式幫扶措施,通過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開發公益性崗位、提供技能培訓等形式,增加其就業機會。對缺乏勞動能力、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群體,要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提高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標準,確保應保盡保、應扶盡扶。同時,深化東西部協作、加強產業合
作、資源互補、勞務對接、人才交流,形成區域協調發展、協同發展、共同發展的良好局面,推動幫扶政策體系向推進鄉村全面振興轉變。
(作者系南京農業大學金善寶農業現代化發展研究院首席專家,經濟管理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