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轉移,又被稱為“科技成果轉化”,即科研機構、高等院校、企業等創新主體將科研成果轉化應用于其他主體,從而實現對企業轉型發展、產業升級、技術創新的驅動。利用扎根理論分析影響技術轉移的關鍵要素,針對性解碼技術轉移的新路徑,讓科技成果發揮其應有的應用價值,是實現中國式現代化建設必不可少的環節。
校企合作,提升高新技術與實際應用間的契合度。應用扎根理論對可能影響技術轉移的因素進行編碼、歸納,從中提煉概括出影響技術轉移模式的核心范疇,以此為切入點進行技術轉移模式的探索,是提升成果轉化效率的重要手段。其中校企聯合作為推動技術轉移的一個重要范疇,應得到關注與重視。
強化校企合作,全面統籌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的科研優勢,組織專門的科研團隊和聯合研究所進行科技攻關。搭建企業、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間的溝通交流平臺和協作研發平臺,科研院所在科研技術開發中應將企業的生產成本、實際需求等納入考量范疇,引導研究方向,并為企業表達技術需求、使用需求,為供需適配提供支持,推動科學研究、成果轉化一體化發展。同時,落實評價與獎賞激勵機制,化“被動轉”為“積極轉”。高校、科研機構應將科研成果轉化、校企合作等作為重要評價指標,激勵科研團隊積極轉化科研成果。
政策支持,謀求技術轉移與成果應用間的深層融合。扎根理論主張通過系統的觀察和解釋發現問題背后的深層原因和本質規律,強調立足現實情境及與研究對象的互動交流,在歸納、推理中得出結論。政策支持能夠激勵高校開展校企合作、降低企業交易成本等,其在影響技術轉移諸多因素中的地位不斷顯現。因此,強化政策支持,是推動科技成果切實轉化為現實生產力、促進經濟方式變革的重要保障。
政府應加大對技術轉移、校企合作、產教融合的支持力度,針對不同主體的發展需要制定引導與激勵措施,推動高質量技術轉移成為促進經濟發展轉型的新常態。針對校企合作和產教融合,政府應盡快出臺相關政策鼓勵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等共建技術轉移部門和交流平臺,同時為其提供充足的經費保障和政策保障,助力技術轉移機制高效運轉。例如,政府就高校、科研院所服務于技術轉移所取得的收入免征所得稅,鼓勵科研人員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兼職從事技術轉移、科學研究等,營造良好的科學研究氛圍和技術轉移氛圍。針對企業成果應用和發展轉型,政府應為企業的技術升級、成果孵化等出臺相關政策,明確核定高等院校、科研人員、企業間的收益、轉化期限、轉化義務,以及高新企業的經營自主權等;制定專項扶持計劃、財稅補貼、貸款補貼、加快審批速度、融資幫助、設立風險基金等多重利好政策,促進企業科技成果應用。針對中介服務機構,政府應加強對其的公益培訓和教育管理,引導其以市場為導向、以服務技術轉移為核心,以優惠的價格、高效的服務水準為技術轉移、企業成果應用提供幫助。
(作者為鹽城師范學院助理研究員;本文系江蘇省高等學校知識產權研究會研究項目“激勵視角下高校技術經理人勝任力模型及培養策略研究”〈項目編號:2024ZSCQ-Y27〉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