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指出,做好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5篇大文章。
數據已經成為繼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之后的“第五大生產要素”和國家基礎性戰略資源,具有金融和科技雙重屬性的數字金融,也已成為經濟轉型和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與有力保障。通過積極穩妥發展融合支付結算、信息處理、資源配置、風險管理于一體的數字金融,可以促進金融業要素資源實現網絡化共享、集約化整合、精準化匹配,推動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融合,更好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新舊動能接續轉換。
發展數字金融,要牢牢把握它和其他四篇“大文章”共享的人民性、專業性,以及金融包容性、開放性、共享性特質。金融機構應進一步依法合規加快數字化轉型,以數字化方式主動有序拓展客戶,以數字金融提升金融服務能力與質效,以用戶導向來設計和提供更為易用、便捷、豐富的便民性金融產品和服務,批量構建全面、準確、快速、精細的客戶畫像和需求拼圖,以業務授信審批、反欺詐、風險預警、貸后管理及催收等各環節、全流程的數字化風險管理,推動金融機構愿貸、敢貸、能貸、會貸,在有效、加速、便捷、批量獲客和個性化、定制化、差異化服務的基礎上更好滿足客戶和企業信貸需求,特別是傳統金融服務邊緣的個人和小微企業、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戶、涉農主體等客戶短期、小額、高頻、急用、分散的信貸需求,進一步提升金融為民利企在覆蓋觸達、產品供給、服務支持等方面的力度、精度、效度。
發展數字金融,要筑牢科技與金融監管的防護墻,強化與完善數字金融治理體系,規范數字金融健康發展。要促進金融監管與服務的數字化、科技化、智能化、現代化,提高數字金融治理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水平。要全面加強金融監管,切實提高金融監管效能,依法將所有數字金融活動納入監管,消除監管空白和漏洞,不斷提升監管透明度,公平、公正維護金融秩序。要深入推進和有序協調數字金融發展創新試點、數字金融監管工具試點和服務示范區、金融業務與科技服務風險隔離機制等工作,有效釋放金融改革動力。要強化系統性風險監測和金融科技創新分析,建立健全數字金融風險監測與評估機制、風險源頭管控與動態排查機制、風險預警響應機制及具有硬約束的金融風險早期糾正機制,實現風險早發現、早識別、早預警、早暴露、早處置,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發展數字金融,要積極、穩慎、有序地推動數字金融基礎設施建設。金融機構要加大研發投入穩步提升金融科技應用能力,政府部門和行業組織要統籌規劃數字金融相關基礎設施的建設、連接、互通、融合,構建從基礎前沿和共性關鍵技術研究到綜合應用再到網絡互聯、數據互通、系統互融的良性循環,在保障安全和隱私的前提下,推動數據的有序共享與綜合應用,構建安全、合規、統一、開放的金融數據要素平臺。要在統籌發展與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風險的前提下加強國際交流合作,前瞻考慮面向跨境與海外以及全球的規則、技術、標準、認證和平臺搭建,推動建立穩定、平等、均衡、包容的國際金融體系。
發展數字金融,要努力構建穩定、完善、可預期的創新環境和發展格局。要堅持促發展和防風險并重,處理好隱私保護、信息安全、數據確權、數據鴻溝、金融排斥、金融穩定、風險外溢等問題與挑戰。要持續深化改革,破除機制障礙,營造激勵創新的市場競爭環境,建設行業自律機制,清理妨礙創新的制度規定和行業標準,加快創新薄弱環節和領域立法,出臺數字金融產業頂層設計與發展政策,強化產業技術政策和標準的執行監管,引導數字金融產業有序發展、公平競爭。要推進拓展相關應用場景、數量、類型、內容與應用體驗,堅持科技引領、人才驅動,加大數字金融戰略性理論性研究、技術研發合作和產品服務創新力度,積極探索金融數據資產的治理、管控、存儲、使用、價值發現、交易、融資,以數字技術驅動金融現代化、資產數字化、數據價值化、服務產業化和數字金融新生態融合升級。
(作者系仲量聯行大中華區首席經濟學家兼研究部總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