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輪信息技術改革、產業替代升級和消費者需求倒逼等多重因素,激發了新業態的形成?;诋a業間組合、企業內外部價值鏈環節的分化、跨行業整合并融合互聯網技術形成的新業態在南京發展迅速,催生了網約車司機、直播帶貨員、外賣小哥等新生代就業者。不過,新業態靈活就業人員,也面臨著與雇主之間的工資糾紛、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等新型勞動關系矛盾,勞動人事爭議背后的權益保障,面臨勞動法律制度、社會保險和政府監管等缺位或不完善問題,亟需通過完善和優化法律和政府管理等頂層設計和系統謀劃,保障新生代就業者合法權益,促進其繼續為南京新業態高質量發展出智出力。
一是積極為構建符合新生態就業者勞動人事爭議發展需求的法律法規體系探路,推動法律法規隨實踐發展不斷完善。從目前南京發生的勞動人事關系爭議案件來看,勞動調解仲裁制度滯后于新業態發展。當前涉及勞動仲裁所需的《勞動法》《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法》等相關法律,難以滿足新時代新型勞動人事爭議的仲裁需要,亟需對“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的情形”所產生的勞動人事爭議進行制度補位,形成一個多元化的勞動標準法律法規體系,為雇員和雇主雙方的權利義務主張提供全方位的規制和保護。在相關法律法規修改之前,可以利用現有法律資源加以解決,比如通過法律解釋、制定部門規章或規范性文件等,增強法律針對新情況的適用性。
二是建立起與新生代勞動者就業相匹配的社會保險制度保護屏障,讓其獲得應有的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等基本待遇,確保新業態勞動力市場平穩發展,及時滿足新業態企業的用工需求。無論是高職業風險的外賣員、快遞員、網約車司機,還是職業風險較低的電商主播、網約家政等,都可以通過努力奮斗換來收入增加,但卻無法通過努力換來社會保險。沒有社會保險,就意味著可能會讓一個人或一個家庭“因病致貧”“因禍返貧”。因此,要快速建立起與新業態靈活就業相匹配的社會保險制度保護屏障,促進新業態勞動力市場良性發展。
三是建立適合新生代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模式,提升其職業技能水平和綜合素養。對各類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在就業地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優化職業技能培訓補貼申領、發放流程,加大培訓補貼資金直補企業工作力度,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技能培訓補貼。建議職業培訓、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等公共就業服務的對象,由存在傳統勞動關系的專職勞動者向新業態勞動者拓展,公共就業政策性補貼以及中央和地方財政的職業培訓補貼資金,也將新業態就業群體納入。
(作者為南京市社會科學院城市發展研究所、江蘇省揚子江創新型城市研究院副研究員、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