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統籌謀劃新型城鎮化發展戰略,明確提出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再次明確,“深入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戰略”。吳業苗所著《人的城鎮化研究》一書,圍繞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的主題,從城鎮化轉型與人的城鎮化發展的理論、人的城鎮化實踐探索與突出同題以及完善人的城鎮化體制機制的政策等維度進行了深度研究。
在理論研究上,該書注重以發展社會學視角闡述人的城鎮化理論,深入地探討人的城鎮化與公共服務均等化之間的耦合性、農業轉移人口向城鎮轉移和實現市民化的內在邏輯、人的城鎮化困境和訴求。該書揭示出人的城鎮化的基本內涵:提出人的城鎮化的基本要求;指明人的城鎮化的實施途徑:概括出人的城鎮化的核心內容;闡明人的城鎮化的利益訴求。
在實踐研究上,該書通過對調研資料的全面分析,闡述了人的城鎮化社會背景,以及不同地區,不同人群向不同類別城鎮轉移及其市民化的意愿現狀和相關影響因素,具體指出了人的城鎮化的實踐狀況和存在問題。例如,進城農業轉移人口在城市落戶仍舊困難;公共服務沒有向進城農業轉移人口全面覆蓋;等等。
在政策研究上,該書就建立和完善促進農業人口轉移和人的城鎮化體制機制進行了全面探討并提出建議。
一要不斷拓展農業轉移人口進域的通道。廣大農業轉移人口處于進城和向市民“轉身”的上升通道上,急需打通進城農業轉移人口向市民“轉身”的“最后一公里”,消除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顧慮。一方面,國家在農村承包地、宅基地確權和集體經濟股份制改革基礎上建立農村產權交易平臺,讓進城農轉移人口有償轉讓農村權益,提高進城農業轉移人口的財產獲得感;另一方面國家除了要掃除農業轉移人口進城的障礙外,還要拆除農村“圍墻”,允許城鎮資本、非農村集體的人進入農村參與農業生產活動和集體股權的交易活動,避免阻礙城鎮要素向農村流動。
二要繼續尋求進城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新途徑。目前的大城市積分落戶政策尚不完善,以至于占城市外來人口多數的農業轉移人口無法進行市民化。大城市需要博士碩士學歷的相關人才,但大城市也需要大量“藍領”“灰領”進城農業轉移人口。相比而言,要適當放寬大城市進城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指標,以滿足城市建設和發展需要。
三要切實保障進域農業轉移人口有更廣泛的公共服務。政府要著力解決進城農業轉移人口就地看病的問題,以便他們能低成本、方便地在打工地看病、治病;解決農業轉移人口的子女讀好書問,讓其子女能接受到與城鎮孩子一樣水平的教育;解決進城農業轉移人口再就業培訓、低保等問題,留住、善待進城農業轉移人口。
四要著力解決進城農業轉移人口居住問題。房子是進城農業轉移人口能否實現市民化的關鍵性制約因素,它影響著人的城鎮化質量。鑒于農業轉移人口對公寓、租賃住房等有一定要求,政府有必要將解決進城農業轉移人口住房問題列入域鎮化發展規劃,多渠道、全過程地為進城農業轉移人口提供居住服務,讓進城農業轉移人口在打工城市有個自己的家。
五要大力促進居村農民市民化發展。居村農民可以經過市民化改造轉化為市民,其路徑主要有兩條。第一條路徑是,將鄉村振興重點放在村鎮,打造村鎮公共服務“高地”,引導農村居民到鄉鎮尤其是到縣城集中,從事非農職業,過城鎮化生活;第二條路徑是,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促進居村農民轉變為農業職業者。與此同時,同步推進美麗鄉村建設、鄉村振興與新型城鎮化發展,促進城鄉深度融合,鼓勵、支持城市居民下鄉居住生活,以壯大居村市民群體。
綜上可見,該書將人的城鎮化與新型城鎮化、鄉村振興、城鄉一體化,以及人的社會化、人的現代化、人的發展等結合起來進行綜合研究,既凸顯研究的“人的關懷”,又強調成果的系統性、理論性。該書的研究成果可以為學界進一步研究人的城鎮化提供理論參考。
(作者系蘇州大學東吳智庫首席專家、特聘教授)